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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19-06-18 [来源]: [浏览次数]:


沈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沈工院发〔2018〕29号


为进一步完善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形成质量管理长效机制,使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因素和关键环节在人才培养全过程中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学校教学等工作有序开展和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高,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为目标,以持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坚持科学质量观和全面质量管理理念,紧密结合学生发展需要和社会发展需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对人才培养工作的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实行整体化、系统化、持续化的监控、评价和诊断,形成较为完善的符合建设最好的应用技术大学人才培养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二、总体要求

体现学校办学思想,按照“目标为本、体系管理,闭环控制、持续改进”的工作思路,构建“有目标、有标准、有机构、有评价、有反馈、有改进”的校内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确保实现人才培养目标。

三、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原则

坚持“教学以学生为本、办学以教师为本”的理念,通过加强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教”与“学”两个方面的积极性,使教学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并充满活力。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尊重人才成长规律和学生个性发展,增强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内驱动力。尊重教师的劳动和创造,积极听取教师在质量建设和评价方面的建议、意见,鼓励教师积极参与质量保障工作、关注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2.统筹规划原则

对学校的质量管理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各个要素进行全面规划、系统设计,实现过程管理、重点突出、环节可测,健全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组织架构、流程和科学规范的约束与激励机制。

3.产出导向原则

对接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合理设定人才培养目标,完善人才培养方案,优化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通过不断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切实提高人才培养的目标达成度、社会适应度、条件保障度、质保有效度和结果满意度。

4.持续改进原则

根据学生、政府和社会不断提出的新要求,坚持持续改进和不断提高,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始终处于不断修正、持续提高的上行通道中;同时,通过建立纠错与预警机制,不断改进过程控制,使影响质量的各个方面、环节和相关要素始终处于受控状态,从而推动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四、体系构成

我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由“质量领导与管理组织系统”、“质量目标系统”、“质量标准系统”、“资源建设与管理系统”、“培养过程管理系统”、“质量监控系统”、“质量评估系统”7个子系统组成。

(一)质量领导与管理组织系统

主要内容:组织机构(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评估机构、监督机构),管理职责、权限和沟通。

质量要求:质量领导与管理组织机构健全;建立了质量管理“管、办、评”分离的运行机制,校院两级质量管理体制完善,质量保障体系工作总流程清晰;各机构质量管理职能职责与权限分工明确,各职能部门、教学单位服务人才培养情况好,师生满意。

领导机构是沈阳工学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其成员由学校领导、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教学单位主要负责人等组成。主要职责是明确办学指导思想及质量目标,统一领导学校质量保障体系的构建和实施;决策有关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大政策和措施;明确质量各管理及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并监督考核其执行情况。

工作机构是学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包括:指导机构(教学指导委员会、学术委员会),职能机构(各管理职能部门、教学辅助部门),基层机构(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其他管理职能部门是本部门分管业务工作质量保障的执行机构;各教学单位是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实施主体;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也是教学质量保障工作的主要参与者。工作机构的主要职责为制定相应的质量目标及其质量标准;制定实现质量目标和达到质量标准的计划,并组织以上计划的具体实施,根据监控系统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分析和改进。

评估机构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督导审计部。主要职责为负责组织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和正常运行;组织校内的各类教学质量专项评估(教学工作评估、课程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学生学习效果评估等);组织专业认证与评估;统计、分析各工作机构提交的有关数据和报告;组织迎接上级单位对学校的教学评估;负责组织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与社会需求调查等。

监督机构是督导审计部。主要职责为负责推进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审议、监督及持续改进。

(二)质量目标系统

质量目标系统主要包括: 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质量目标,人才培养目标。

1.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目标

主要内容:学校办学理念、思路与定位,学校规划,专业设置,教学中心地位。

质量要求:学校办学理念、思路明确清晰,顺应时代发展特征,契合学校发展实际;办学定位准确,符合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需求;制订科学的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专项规划,发展目标明确,能准确体现学校定位和实际发展需求;学校专业设置符合社会需求、学校定位和区域战略产业发展需要,专业布局与结构合理,促进学校教育规模、结构、质量、效益的协调发展;学校各级领导、团队遵循高等教育规律,高度重视教学工作,确立教学中心地位,政策明确、措施扎实有效,全校服务人才培养的工作思路清晰、效果好。

责任人是校长。校长组织提出学校办学理念、思路与办学定位,行政工作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依据学校办学定位和办学思路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分管教学工作校领导组织二级学院与学术机构根据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出学校专业设置规划,审阅教学管理部提出的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意见;教学管理部负责组织开展对学校学科专业结构的调研工作,形成学科专业结构调整意见,组织开展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和审批工作;各教学单位负责进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调研,做好本学院拟申报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具体负责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工作的实施。

2.质量目标

主要内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

质量要求: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确立的质量保障工作方针能体现学校办学理念、思路,成为质量保障工作所遵循的指导思想与准则。质量目标的要求是:质量保障体系有效实施并持续改进;各环节质量标准明确;教学资源满足人才培养需要;人才培养工作思路清晰,人才培养的全过程运行有序;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发展;学生对学校教学服务及教师教学效果满意度高;教师对学校教学管理满意度高;用人单位对毕业生满意度高。

责任人是校长。校长组织提出学校质量保障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各管理职能部门按照质量工作指导思想和总目标负责组织落实本部门负责工作的质量要求,各教学单位及其他部门配合落实。

3.人才培养目标

主要内容:人才培养工作思路、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人才培养模式。

质量要求: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要求;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新要求,主动融入产业转型升级和创新驱动发展,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思路清晰、效果显著;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注重因材施教。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符合学校办学定位,适应社会人才需求,满足学生综合素质发展需要,目标构成具体、可操作,各教学单位能够进一步具体细化专业培养目标且符合学校定位与规划,培养方案支撑培养目标,课程体系科学合理,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相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工程相对接;形成并全面实施以工科为主、经管文艺农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具有本校特色的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

责任人是校长,执行部门是教学管理部、相关职能部门和教学单位。校长负责组织提出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培养目标。教学管理部在分管教学校领导组织下,按照学校人才培养工作指导思想和总体培养目标负责制(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知识、能力、素质目标,探索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模式,各职能部门,各教学单位协调配合。

(三)质量标准系统

质量标准系统主要包括:人才培养标准、专业建设标准、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1.人才培养标准

主要内容:知识、能力、素质标准。

质量要求:支持人才培养质量目标,对毕业生的知识、能力、素质要求具体化,满足社会需求和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牵头,拟出人才培养标准的主要内容、要求等原则意见;二级学院制定各专业人才培养具体标准。

2.专业建设标准

主要内容:专业设置标准、建设经费标准、师资队伍标准、实践平台标准和课程标准。

质量要求:有明确的专业设置条件和合理的建设规划,专业结构合理,注重特色专业的培育;新专业设置适应社会需要,经费有保障;师资队伍标准、实践平台标准和课程标准明确具体,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各专业建设基本达到“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要求。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人力资源部、教学管理部分别拟定师资队伍标准、专业设置标准、实践平台标准和课程标准。

3.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

主要内容:课堂教学、教材建设及选用、实验实训、专业实习、毕业设计(论文)、考试考核、大创团队等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质量要求:各教学环节质量标准符合高校教育教学工作规律,明确具体,可操作性强,经过努力可以达到。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牵头,各教学单位配合,拟定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等各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

(四)资源建设与管理系统

资源建设与管理系统包括: 人力资源管理、教学经费投入与管理、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教学基本建设、教学改革与研究、产学研合作平台与机制建设。

1.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内容:师资队伍建设与管理(师资队伍的引进、培养,考核和激励机制);教学管理队伍建设(结构、素质,考核和激励机制);学生工作队伍建设(数量、素质,考核和激励机制)。

质量要求:师资队伍建设有规划、有措施、有成效;师资队伍数量与结构合理,师德师风优良,满足人才培养需要;建立完善的教师聘任、考核和奖惩等机制;明确主讲教师资格的认定。教学管理队伍结构合理、规划明确,措施得当,满足服务教学的需要;教学管理队伍稳定、结构合理、素质高、服务意识强;教学管理研究与改革实践成果显著,对教学质量提高起到促进作用;教学管理队伍培训制度化。学生工作队伍建设落实国家标准与要求,加强队伍建设工作得力。

责任人是分管人事工作的校领导。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教师队伍、教学管理队伍、学生工作队伍的建设规划,负责有关岗位职称晋升、定编定岗工作;提出教师完成教学工作质和量的要求,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师的引进、培训、进修计划。教学管理部制定并实施主讲教师资格认定,组织教学技能比赛,培养并选拔教学名师;各教学单位负责落实好人力资源部、教学管理部关于师资与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和管理方面的规定,做好本单位师资队伍、教学管理队伍建设工作。人力资源部会同学生工作部制订辅导员队伍建设计划、制度与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落实的情况。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会同教学管理部和各教学单位做好师资队伍是否满足本科教学,及师德师风评价。

2.教学经费投入与管理

主要内容:教学日常运行支出占学费收入的比例;生均年教学日常运行支出的使用情况。

质量要求:确保生均教学经费投入达到教育部要求,满足教学的需要;做到教学经费投入和使用合理、公开、透明。

责任人是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资产财务部负责教学经费预算管理及制度制定;审核学校教学经费的使用并做好会计核算。教学及教辅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教学经费的合理使用。

3.教学设施建设与管理

主要内容:校舍,实验室、实习场所,活动场所及体育设施,文献信息资源,网络资源建设与管理等硬件和软件的建设与管理。

质量要求:生均教学行政用房面积、生均教学科研仪器设备值及新增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所占比例、生均藏书量和生均年进书量达到国家办学条件要求;重视校园网及网络资源建设,在教学中发挥积极作用;教室、实验室、实习场所和附属用房面积以及其它相关校舍、实验室、实习场所的配置、图书资料(含电子文献资源)、运动场及体育设施的硬件和软件正常运转,能满足教学的要求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责任人是学校投资人、分管后勤的校领导。后勤保障部协助学校投资人负责制定并配合实施教室、实验室、宿舍等校舍用房的校园建设规划及校园用地规划;后勤保障部负责校舍等教学设施的日常管理与维护;教学管理部负责制订教学设施的使用计划,牵头制订教学仪器设备采购计划;分析教室、实验室、实训室、计算机房以及运动场馆和体育设施等使用现状及存在的问题。资产财务部负责教学仪器设备的采购;网络管理中心负责制订信息化建设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网络检修与维护;图书与档案馆负责制订并实施数字资源数据库建设和图书订阅、更新、采购计划,文献信息资源利用效果。

4.教学基本建设

主要内容: 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

质量要求: 专业建设有规划和目标,定位合理,有计划地培育特色专业;逐步形成国家、省级有一定影响力的特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各专业设置的必修课程达到合格标准,主干课程达到优秀,有一定数量的校级、省级乃至国家级精品课程;有规范的教材编写、选用制度,有一定数量的高质量的自编特色教材和校企合作教材;实验室建设有规划、有措施,管理规范,满足教学需要,利用率高,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负责制定学校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规划及相应制度,组织实施新专业申报及专业结构调整,指导并检查教学单位的教学建设。教学单位负责制订并实施本单位的相关建设规划。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会同教学管理部和教学单位,评价建设效果及满足教学情况。

5.教学改革与研究

主要内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考试方法等改革与研究。

质量要求:立项评审规范、经费到位;教学改革与研究成果对教学形成良好的引领和支撑作用。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负责制订教学研究与改革规划、管理办法,负责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申报、评审和成果管理工作。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开展教研教改,组织教师积极申报教研教改课题,有效利用教改成果、学术资源,促进教学质量提升。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督导审计部(督导团)参与检查、监督教研教改项目的中期检查与结题验收,评价应用效果。

6.产学研合作平台与机制建设

主要内容:学校与地方、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协同创新、共建研发机构或实验室、相互提供技术咨询或服务等。

质量要求:有合作规划、措施;有深度合作模式;有一定数量的纵向、横向课题;科研平台、科研成果对教学改革及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

责任人是分管科研工作、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负责制订合作规划、措施,建立合作共赢机制,指导协助二级学院开展合作交流。二级学院负责实施产学研合作具体事宜,开展科研与技术服务,保障科研成果和科研平台促进教学工作。

(五)培养过程管理系统

培养过程管理系统包括: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招生工作、日常教学管理、学生工作、综合素质培养、就业工作、科研管理、宣传文化工作、行政管理、后勤管理。

1.人才培养方案制订

质量要求:人才培养方案制订、审核、执行规范,体现人才培养目标要求。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负责培养方案的总体设计,制订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制订与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管理办法,对各专业培养方案进行审核;二级学院负责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2.招生工作

主要内容:招生计划制订、招生宣传、录取、生源质量分析。

质量要求:招生计划制订程序规范、合理,符合学校实际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招生宣传效果好,程序规范;生源质量高。

责任人是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领导。招生就业部负责组织制订招生计划;二级学院配合招生就业部做好招生宣传、录取、生源分析工作。督导审计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二级学院负责制订本学院的招生计划、按招生部门安排负责相应招生宣传。

3.日常教学管理

主要内容:教学计划的执行和教学任务的落实,教学进度的安排,理论与实践教学的运行管理。

质量要求:教学管理制度完善,教学计划执行规范,教学秩序稳定,课堂教学质量好,教学档案规范、齐全。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教学管理部负责建立健全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负责教学工作的组织、运行;负责学籍管理、考试管理等。教学单位具体实施本单位的教学管理工作。

4.学生工作

主要内容:思想政治教育、学生基础管理、学风建设、服务指导。

质量要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1631号)文件要求;学生教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效,能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学生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质;重视学风、考风建设,有较好成效;学生服务指导工作体系完备,学生满意度高。

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学生工作部负责制定学生基础管理、思想政治教育、学风建设与服务指导的计划、制度与措施,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各二级学院落实的情况;各教学单位配合实施各项措施,各二级学院结合本学院学科专业特点自主开展学风建设。

5.综合素质培养

主要内容:课外科技文化美育活动、体育锻炼、社会实践与社团活动。

质量要求:课外科技、文体、美育活动丰富,气氛活跃,学生参与面广,有利于学生创新意识的培养和综合素质的提高;对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有明确的时间和任务要求,有健全制度,落实好;社团管理规范,社团活动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体现学生以学习为主的原则。

责任人是分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党群工作部负责校园文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团委负责制订并实施学生课外科技文化、美育活动计划;统筹高雅艺术进校园等全校大型文化活动;建立学生课外科技、文化、美育活动基地;指导学生社团活动、社会实践的开展。教学管理部与创新创业学院负责制订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办法和各类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基础课部负责组织开展各类体育文化活动;二级学院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科技、文体、美育等活动。

6.就业工作

主要内容:市场需求分析、促进就业措施与效果、应届毕业生就业率和就业质量,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

质量要求: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周密细致,成效显著,就业率高,就业质量好。

责任人是分管就业工作的校领导。招生就业部负责组织开展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创业指导与服务;统计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二级学院配合实施各项服务与指导,建设就业基地,开拓就业市场,进行行业需求趋势分析;各管理部门结合本单位职能落实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制度。督导审计部牵头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分析。

7.科研管理

主要内容:科研到款额、科研项目数量及高层次项目比例、科研服务和社会影响力。

质量要求:促进学校科研资源的优化配置,确保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顺利完成,实现科研项目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保障科研任务的资源充足,鼓励我校教学、科研人员积极从事科学研究和发明创造、争取高层次的研究项目,促进学科建设和科研成果转化,更好地为区域经济建设服务,提高学校的整体科研实力和学术地位。

责任人是分管科研工作的校领导。科研管理部门负责提出科研管理政策、建立健全科研管理规章制度,负责科研工作的组织、运行及科研项目管理等;教学单位具体组织本单位开展科研工作。

8.宣传文化工作

主要内容:学校文化建设,宣传工作。

质量要求:有校园文化建设规划与实施措施,体现学校发展战略;基本形成内涵丰富的精神文化、科学严谨的制度文化、健康向上的行为文化、特色鲜明的物质文化;学校文化育人功能显著,彰显学校办学特色。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氛围,树立学校良好形象。

责任人是分管宣传与学校文化建设工作的校领导。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开展学校文化建设、对内对外宣传工作,其他单位配合实施宣传与学校文化建设工作;二级学院结合本院学科专业特点与单位实际实施专业文化建设。

9.行政管理

主要内容:信息统计、文书与档案管理、事务管理等。

质量要求:相关工作制度健全、责任明确、执行规范,部门间沟通与配合顺畅,效率高、效果好,服务师生评价满意度高。

责任人是分管行政管理工作的校领导。行政工作部牵头组织学校行政管理工作,其他部门、单位在分管的业务中实施相关行政管理工作。

10.后勤管理

主要内容:后勤服务,校园安全。

质量要求:保障校园各项服务的顺利,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保护校园环境,促进校园安全、文明、规范、有序。

责任人是分管后勤管理工作的校领导。后勤保障部负责组织开展后勤服务、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六)质量监控系统

质量监控系统包括:过程监督、过程信息、分析与反馈、改进提高。

1.过程监督

主要内容:督导工作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常态性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

质量要求:充分发挥学校和教学单位两级督导员作用,坚持“督导结合、重在提高”的方针,实现强化指导、突出重点、覆盖主要教学环节的督导工作目标;完善单位履行职责评价体系,加强单位履行职责、制度规范执行、工作要求落实效能等情况督导检查;对学校教学运行过程秩序、教学规范落实以及理论与实践教学等质量进行有效监测、分析、反馈和整改;保障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严格,教学运行平稳有序。

责任人是分管督导工作、教学工作、人资工作的校领导。执行部门为督导审计部及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团、教学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和各教学单位。学校教学督导人员队伍由学校领导、督导团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组成,负责全校的教学督查工作;教学单位督导组由各教学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本单位的日常教学督查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完善单位履行职责评价体系;人力资源部、督导审计部负责实施单位履行职责、制度规范执行、工作要求落实效能等情况督导检查。日常教学检查、常态性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的执行部门为教学管理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团和各教学单位。教学单位负责对本单位执行教学质量保障项目的情况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对各种监督、反馈信息及时进行处理、反馈与改进。

2.过程信息

主要内容:信息采集、信息整理、教学状态数据常态监测。

质量要求:通过听课制度、学生信息员制度、座谈会制度、督导制度、教学检查制度等采集、整理和统计教学状态相关信息数据进行常态监控;充分发挥教育部、辽宁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数据平台功能进行教育教学质量常态监控。

责任人是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执行部门为教学管理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学校教育教学督导团和各教学单位。

3.分析与反馈

主要内容:分析主要包括需求分析、生源质量分析、学业成绩分析、毕业生满意度调查分析、毕业生就业情况分析、社会满意度调查分析、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本科教学年度质量报告)、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分析、保障体系运行质量分析等。反馈采取即时反馈、定时反馈等方式。

质量要求:合理使用统计技术,开展数据分析;职能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教育教学过程的方案实施、取得效果和存在问题进行具体分析;积极聘请校内外专家开展分析论证,为改进和持续改进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责任人是分管相关业务的校领导,执行部门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督导审计部负责通过日常监督、教学评估和专题调查等活动的实施,收集有关数据;通过数据处理,对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及其运行有效性进行分析,提供有关学生与社会满意程度以及教学服务要求、服务过程和服务质量的发展趋势等信息,向学校及相关部门提供改进建议。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各类专项调查,形成人才培养质量分析报告。

4.改进提高

主要内容:纠正和预防、持续改进。

质量要求:消除不符合或潜在不符合标准要求的问题产生原因;改进措施切实有效、落实到位,建立教学质量自我约束、自我改进、自我完善的闭环开放的持续改进与质量提高机制,持续改进的效果显著。

责任人是分管相关业务的校领导,执行部门是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针对日常监督和定期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改进措施并做好记录。督导审计部负责收集和汇总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各教学单位制定的预防、修正和持续改进措施,并予以监督落实,同时负责对学校教学质量保障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实现持续改进。

(七)质量评估系统

质量评估系统包括:教学评估、管理评审、校内外调查评价。

1.教学评估

主要内容:教学水平评估、教学建设评估。

质量要求:建立评估评价标准或指标,对教学单位教学工作以及专业、课程等建设目标达成度、措施办法落实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责任人是分管评估工作的校领导。执行部门是本科教学合格评估工作办公室牵头组织实施、教学管理部协助实施、各教学单位配合落实评估工作安排。

2.管理评审

主要内容:专项评估、管理评审。

质量要求:制订科学的专项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办法,建立常态评估机制;建立管理评审办法和实施方案,评估措施办法的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评价工作效果和成效,为质量控制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人是分管相关业务的校领导。专项评估工作由相关职能部门组织实施评估工作、相关部门与单位协助配合;管理评审由督导审计部组织实施、相关部门与单位协助配合。

3.校内外调查评价

主要内容:学生调查评价、教师调查评价、用人单位调查评价、社会第三方调查评价。

质量要求:建立完善的调查测评内容与方法体系;在教职工、在校生、毕业生中组织开展调查,掌握学生、教师对学校提供服务质量的感知度,观测学校各方面的服务质量,形成调查分析报告;组织开展企业需求和企业对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分析用人单位需求,不断优化专业建设;适时聘请社会第三方开展毕业生就业质量情况跟踪调查等内容的调查工作。

责任人是分管督导工作和相关业务工作的校领导。督导审计部及相关管理职能部门组织实施相关调查评价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强化执行

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建设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师生全员参与和校友、用人单位、家长等共同参与;需要人、财、物资源条件的全面保障;需要对人才培养整个过程的各个环节及其“接口”进行有机联结与合作的全程监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按照质量要求,完善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不断加强各方面建设,提升管理水平,形成教育教学质量保障的长效机制,促使教职员工的质量行为成为自发行为,从质量控制逐渐上升为质量文化。

2.分解任务、扎实落实

学校各项工作对教学质量都会产生重要作用和影响,需要对校内各个部门(单位) 实行系统化的质量管理才能达到质量目标。因此,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的完善需要学校各教学单位、管理部门积极参与,明确职责,互相配合,具体任务分解见附件2《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项目执行与监控责任分工明细表》。相关部门(单位)根据本意见及其附件2明确的责任与分工做好“质量标准拟定”、“质量管理流程梳理并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系统完善”、“校内自我评估机制建立健全”和“各二级学院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等工作,扎实做好本意见的实施工作。


沈阳工学院

2018年7月13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印发《沈阳工学院质量保障手册》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