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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文化建设系列报道】督导审计部深入各二级教学单位开展质量保障体系相关宣讲与培训活动(二)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1-11-05 [来源]: [浏览次数]:

11月2-4日,督导审计部部长杨玥带队一行两人,先后深入到信息与控制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机械工程与自动化学院、学前教育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和基础课部等二级教学单位,继续开展《沈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年9月修订)》(沈工院发〔2021〕40号)的相关宣讲与培训活动。

会上,杨玥部长首先指出,我校于2018年7月印发了《沈阳工学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沈工院发〔2018〕29号)。按照该文件精神,经过三年多的建设实践,学校建起了校内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工作体系。但随着学校办学实践的不断深入,对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也提出了新要求,有必要结合国家对高校建设质量保障体系的工作导向和学校“十四五”时期提出的发展任务及要求对该文件的内容做修订完善。随后,杨玥部长指出新的《实施意见》吸收了我校三年来系统建设质量保障体系工作的实践经验、吸纳了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专家提出的改进意见、遵循了2021年2月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实施方案》中有关评价指标体系对本科高校质量保障建设的工作要求,新构建了以“943”为主要框架的质量保障体系。具体包括由“组织、目标、标准、资源、过程、督查、评价、改进、文化”等9个系统组成的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将人才培养过程中影响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环节和主要因素纳入质量监控范围。最后,杨玥部长特别强调要重点加强“质量监督检查系统”和“质量监测评价系统”建设,突出抓好存在问题的改进与质量提高工作,健全并强化“查评-反馈-改进”工作机制,有效提升我校质量保障工作能力。

会后,各教学单位纷纷表示,通过督导审计部开展的本次宣讲与培训活动,能进一步明确学校“943”质量保障体系的涵义,并为进一步完善本单位的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夯实了坚定的基础。



会议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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