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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21年立项及2020年延期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者: [发表时间]:2023-03-20 [来源]: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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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度和广度,继续推进OBE教学理念在教育教学中的落实,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21年,我校组织开展了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工作。为确保项目研究质量,学校将依据《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沈工发〔2022〕53号)开展2021年度立项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结题对象

2021年度立项(136项)且完成了课题研究内容,研究成果在教学实践中得到了应用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课题以及2020年度延期结题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4项)均可申请结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结题流程及要求

1.学院(部)内部验收。各学院(部)组织专家组(不少于3人)依据《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附件3)对本学院(部)的项目进行结题验收,形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报告,包括验收时间、验收形式、验收专家组名单、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等。各学院务必把好教改项目结题验收质量关,恰当地评价每一个教改项目在教学中的作用和意义,深度挖掘具有推广价值的研究成果,院(部)内评价低于60分的项目,本次不予结题

2.教育研究院聘请专家对项目再次评审。

3.最终确定结题项目并公布结果。

三、上交材料要求

1.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附件5)及佐证材料(包括项目调研报告、成果研究报告、课程改革类项目要有课程教案、大纲、课件等相关资料作为支撑)。项目结题书注意字体字号,要求左侧装订,提交纸质版三份及电子版(以学院/部名称+姓名+结题书命名),每项课题的结题佐证材料集成一个Word文档并提交电子版(以学院/部名称+姓名+佐证材料命名)。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验收工作报告纸质版(学院盖章)及纸质扫描PDF版(以学院/部名称+验收工作报告命名)。

3.院(部)级评审结果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

4.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

5.以上材料以学院(部)为单位于4月26日前统一报送,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06062467@qq.com,纸质版报送至教育研究院(博学馆201)。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


附件:1.2021年立项及2020年延期结题的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名单

2.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成果汇总表

3.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验收评审指标

4.院(部)级评审结果汇总表

5.沈阳工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结题书



                              教育研究院

                              2023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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